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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光铁:适当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6年2月1日 

中国人大网讯 2015年12月26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车光铁说,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四点建议。

第一,建议进一步适当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草案法条第2条主要对野生动物保护范围作出了规定,根据此项规定内容,野生动物的保护并未涵盖所有的野生动物,相当一部分野生动物被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应该说,每一种动物都有其存在于自然界的生态地位和生态功能,即使是普通动物,在动物食物链中也同样处于重要环节,如果保护不到位,同样会危及重点野生动物的保护,甚至对整个生态系统平衡带来不利影响。对此建议,应进一步适当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在对野生动物实行普遍保护的基础上,对珍贵、濒危等重点野生动物,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第二,建议进一步细化明确野生动物禁食管理工作。对此项工作,草案法条仅在第30条中有所提及,强调了加强对野生动物食用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但对禁食的范围、管理及罚则并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对于此项工作很多地方已有明确规定。对此,建议应结合此次立法工作,对野生动物禁食工作在范围界定、监管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作出细化明确。

第三,建议进一步强化对猎捕工具的生产经营禁止工作。草案法条第23条主要对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作出了规定,对此项内容,建议,对猎捕工具的生产、经营、销售等禁止工作,也同时作出细化明确规定,切实从源头上打击违法猎捕行为的发生。

第四,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捡拾鸟卵行为的监管工作。应该说,捡拾鸟卵对鸟类的生存和繁衍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特别是对濒危鸟类来讲,很可能就是灭顶之灾。但在目前鸟类保护和具体执法实践中,基层监督难度确实很大,并且处置非常困难。对此,建议对此项监管工作单独制定具体监管和处罚措施,为切实加强和做好鸟类保护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有效依据。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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