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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为钢:“中华慈善日”的时间应再商榷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5年12月27日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3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慈善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许为钢认为,“中华慈善日”的时间应再商榷。

许为钢委员说, 第7条,每年3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这件事应该再商榷一下。3月5日大家都知道,是我们纪念雷锋同志的纪念日,雷锋精神和慈善活动在某些方面是有一致性的,但毕竟还存在着一些明显差别。我们经常说的雷锋精神有五点:一是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二是为人民服务、助人为乐的精神;三是干一行爱一行的爱岗敬业的螺丝钉精神;四是刻苦学习钻研的钉子精神;五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我认为雷锋是我们这个民族、我们这个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涌现出的大众楷模,他的精神也没过时,值得弘扬。如果把3月5日纪念雷锋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纪念日一下改称为“中华慈善日”,我认为有一种冲淡雷锋精神影响的结果。实际上在我们国家,有很多纪念有志之士,纪念为我们国家和民族作出贡献的同志或者烈士或者人士的纪念日,但是贫民大众式的只有雷锋一个,他是一个士兵、一个班长,他更加贴近大众,所以我建议我们还是要保留3月5日为“学雷锋纪念日”。慈善日我赞同设立,可以另外找一个时间。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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