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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淞:加大罚款力度以制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5年11月2日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31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种子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欧阳淞审议时说,种子虽小,但事关农业的收成、农民的收入、城市和农村居民的米袋子和菜篮子。换一个角度看,它也事关科技的繁荣、种业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有序,它还关系到国家创新战略的实施,关系到新常态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种子都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国计民生,所以修订好种子法非常重要。这次种子法修订的内容,都赞成,建议经本次会议进一步审议修改后予以表决通过。

欧阳淞委员提两点建议,供进一步修改时参考。第一,第64条第2款,“对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内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永久保护”,这是很好的,但是这里又规定,“优势种子的繁育基地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这就是说,一个省用什么样的种子,主要由国务院的农业主管部门来确定,这一表述是否可以做些商榷。我们国家这么大,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用什么样的种子都由国家有关部门一一来确定的话,是难以做到恰当和精准的,所以我建议修改为“优势种子繁育基地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这样修改也符合简政放权的要求。第二,第72、73、76等条款里关于罚款的规定,力度太小,难以震慑违法行为,特别是难以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果罚款的力度远远小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所得的话,那么侵权行为就还会不断地发生,因此建议加大罚款的力度,以制止这方面违法行为的出现。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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