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胜利:反家庭暴力还需发挥民间、道德等力量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梁胜利认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非常必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现实当中家庭暴力的案件、事件时有发生,已经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它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通过制定法律的办法制约有关方面的行为非常重要。总的来看,反家庭暴力法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从立法宗旨、法律框架结构、内容以及法律责任方面,总体上还是比较明确的。
梁胜利委员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
第一,同意把“恐吓”列入家暴的范畴予以规范。
第二,反家庭暴力中,对重点保护对象,对家庭老弱病残者、儿童、妇女,对弱势成员要实行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政府要提供庇护的场所,包括政府办的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可以对他们进行庇护、收养。现在有500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上亿的孤寡留守老人,这些人在家庭中由于家庭监护不到位或其他的因素,他们的权益常常受到侵害,这是我们的重点对象。社会对他的危害、家庭对他的危害,政府应该重点予以保护。
第三,反家庭暴力除了用法律的约束之外、发挥政府的功能之外,更多地要发挥道德、民间的力量,共同约束。因为许多家庭暴力,有的是明知犯法而施暴,也有一些家庭矛盾纠纷,所以也要发挥道德在这方面的规范作用,包括宣传、教育,法律上要规定加强对家暴危害的宣传。要发挥基层的组织、基层的民间组织,特别是社区、邻里的帮助作用。第四,在法律方面要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防止脱节。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