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2011年2月2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