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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胜:职业教育一定要发挥企业的积极性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5年6月30日

    中国人大网讯 2015年6月2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郎胜审议时说,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主要领导同志带队到一线调查,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报告充分肯定了近些年来职业教育取得的成绩,也深刻地揭示了在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应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报告,委员长带了一个好头,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郎胜委员提两点建议:

    第一,职业教育要找准定位、遵循规律、科学发展。改革开放前,我曾在企业工作过,那个时候每个厂子都有这么一些特别宝贝的人,他们可能没受过普通教育,但是实践中、在职业教育中完善了自己,成为了企业的技术能手,受到足够的尊重。去年,我参加浙江代表团代表活动时,曾到几个职业学校作过调研。职业教育法中对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这一目标就决定了职业教育和普通办学教育是有所差异的,是有其自身规律的。现在的职业学校,很多硬件不错,有的职业学校,特别是有的教师容易忽略“职业”,更重视“专业”,有的逐步从“职业”倾向更加“专业”,更侧重理论研究,使职业教育越来越“高大上”。职业教育学校不能都走从中专升到大专,从大专升到大学这样的路径,被教育者也不能都从中专到大专、本科,再到研究生。因为市场需要最多的是有一技之长的,大量的、熟练的技术工人,这需要基层职业教育来培养。职业院校在院校的布局、专业的设置、教学方法上也要按照市场发展的需要和规律去做。不一定每个县都要设职业院校,不一定每个学校都要设很多专业。

    第二,成功的职业教育离不开企业的参与,职业教育一定要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原来在工厂工作时,那时国有企业中职业教育是系统的,每个大一点的企业都有自己的技校,除了技校以外,小一点企业都实行学徒制,三年学徒,三年培养出来二级工,然后三级工、四级工,一直到八级工。现在我们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除了从观念上、经费上保障,给予倾斜、支持以外,还必须在体制、机制上有所创新。在企业的用工制度上必须改革。对一些技术工人就要有高的薪酬,就要有其他各方面的保障,就要给予足够的荣誉和支持,要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和上升通道。如果企业用工制度上不改革,职业教育成果会大打折扣,如果企业的需求和职业教育是两张皮,或者教学机构和企业两股力量不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职业教育就达不到所要达到的目的。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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