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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2月27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张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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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共审议2件法律草案,审议并通过了1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常委会工作报告稿,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代表资格报告等有关文件,批准了3件国际条约,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部分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明确了授权的范围、内容和时限,为相关改革试点提供了法律依据。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国务院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去年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会后,将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还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各地方、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意见,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本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制定反恐怖主义法,要立足反恐怖主义斗争的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确反恐怖主义工作基本原则,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反恐手段和措施,依法打击恐怖主义。请法律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审议情况,抓紧修改完善法律草案,争取尽早审议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大负责,每年都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代表和人民的监督。为起草好常委会工作报告,2014年11月,我们组织多个调研组,分赴全国各地,听取了35个代表团549名全国人大代表和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2015年1至2月,又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继续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到集思广益、精益求精。本次会议对工作报告稿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普遍表示赞同。会议原则通过了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认为,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职,立法、决定、监督、代表、同地方人大联系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大家指出,在新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审议中大家对工作报告稿提出的一些修改意见建议,请文件起草组抓紧研究修改,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大会审议。

    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国内外都很关注。会议将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常委会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还要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全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同全体代表一道,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把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成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要继续把树立良好会风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大会关于改进会风的各项要求,确保会议各项活动务实、节俭、高效,使良好会风成为常态。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工作。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是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意义十分重大。

    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月16日重要讲话精神。常委会党组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两高’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大胆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两句话一句都不能少,两个方面哪一方面都不能偏”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是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统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在这个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维护和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全国人大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对常委会党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常委会党组认为,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为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确定了重点、提出了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月16日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党中央的鼓励和肯定作为继续前进的新动力、新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认真总结人大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正确把握我国政治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特点,通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不辜负党中央和全国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一要着力树立大局意识,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二要着力围绕人大立法工作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积极推进有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授权、配套等工作,特别是与改革相关的立法工作,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三要着力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使人大成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主要民主渠道。四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坚定的政治信念、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带动、推动和保证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

    最后,我再讲一讲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联系的问题。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来特别是过去一年来,我们把加强常委会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抓手,重点建立和实行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不久前,常委会办公厅对过去一年来委员联系代表工作情况作了一个书面报告,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也反映了这方面的工作情况。从初步情况看,总体效果是好的。今后,要在总结经验基础上不断完善,着力增强联系实效。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积极主动联系代表,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每年召开的代表大会,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二是联系的内容是广泛的,有利于我们了解社情民意;同时要注重紧密结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围绕立法、监督等方面重点工作了解基层情况和群众关切。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每年年底将联系代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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