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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晓云:从严惩治假冒伪劣种子的生产和经营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5年4月29日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种子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苏晓云审议时指出,种子法自2000年实行以来,在提高品种选育水平、发展种子生产经营多元主体、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种子生产经营出现了不少新情况,种子法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的情况,特别是种子是农林科技进步的基础和重要载体,种业是提升农民竞争力的关键。此次修改种子法,对做强做大种业、转变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意义重大。种子法总的来讲,自施行以来确实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贡献也很大,意义也很大。

苏晓云委员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加强优良品种的研究和推广,使之贯穿种子法修改的始终。种子培育周期长、经济效益不明显,基础性、长远性、公益性育种投入严重不足,所以建议修改的时候把怎么样加强优良品种的研究和推广的问题写进去。

第二,从严惩治假冒伪劣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对于假冒伪劣种子的生产经营要从重从严进行惩处和打击,不然农民损失很重。

第三,大力引进国外的优良品种。国外的有些优良品种还是很好的,应该加以引进,这也是我们扩大开放的一个体现。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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