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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代表团——重庆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法院报 2015年03月12日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元楷

    司法救助是重要的司法为民、护民、亲民举措。2014年重庆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304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2655.8万元,为1494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充分保护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当事人纷纷点赞。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元楷对此也很赞赏:“他们在工作中既严格执行规定,避免救助资金浪费,又创新司法救助方法,拓宽司法救助渠道,让经济困难群众诉讼权利得以实现,使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为民。”

  在走访调研中,王元楷还了解到,重庆五中院自2010年以来,先后制定了三个关于诉讼费缓减免和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使得司法救助工作能够扎实有序开展。该院在司法环节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特困当事人后,便会主动告知其可申请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实现司法救助。在执行一起刑事赔偿纠纷案件中,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无能力赔偿,判决生效后也不能执行到位,法院遂告知受害人家属可申请司法救助金。经程序申请和审查,很快发放了司法救助金2.7万元。该院仅2014年就对19人给予救助29.5万元,切切实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温暖。

  王元楷建议,今后还要继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严格规范救助金发放范围,并加强执行力度,在案件执行到位后及时收回救助款,避免浪费。同时,可以将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并在严格审批管理的基础上尽量缩短司法救助资金到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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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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