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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监督支持下深化司法改革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5年3月10日

  法制日报北京3月9日讯 记者刘子阳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在发言中表示,完全赞同和拥护张德江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检察机关要始终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

  曹建明说,去年全国人大迎来了六十华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系统总结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来的重要经验,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开展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有效地推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曹建明表示,去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授权等形式,及时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为推动和落实重大改革举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特别是根据中央深化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作出授权“两高”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决定,确保了这项改革有法可依、合法正当。

  曹建明指出,关注民生、重视民生,始终是贯穿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主旋律。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抓住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先后听取审议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节能减排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特别是去年10月专门听取了最高检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有针对性提出审议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大规范司法行为力度,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严格规范司法水平指明了方向。

  曹建明表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宪法义务,也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出发,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更加自觉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认真负责地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真诚听取代表的批评和意见,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推进检察工作。

责任编辑: 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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