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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亮权:增强财政水利资金和项目透明度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12-28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国家财政水利资金投入和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亮权审议时说中央高度重视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水利事业发展也比较快。

    一是财政水利投入逐年提高。“十二五”中央、省投入黔东南州水利资金已累计45亿元,带动融资社会资金18亿。

    二是大力实施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专项县建设,全州农村人均有效灌盖面积达42%。

    三是通过加大水利投入解决了全州70%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四是着力开展小流域生态治理,石漠化治理得到较好的控制。五是水利改革稳步推进,创造了“一把锄头管水”的小型灌区的管水模式。

    罗亮权委员同时指出,也应看到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水利资金总体投入还存在较大差距,财政水利资金仅占全国财政投入的3%。

    二是非财政性资金投入占全社会水利资金的比重仍较低,社会资金对水利投入缺乏积极性,主要靠群众同工同劳。

    三是水利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四是重建轻管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农村水利建后管理维护不到位,重视力度不够。

    五是水利投资尚未形成良性运行机制,水利投融资政策不健全,水利工程由于其公益性较强,导致自身融资能力有限,地方配套资金难度较大。

    罗亮权委员具体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财政水利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水利重点领域薄弱环境建设,特别是民生水利、农村人饮安全工程、重点关注农田水利等建设。

    二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水利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融资模式,扩大融资渠道,加大项目融资力度,加快水利事业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增强财政水利资金和项目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依据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法给予的“减少或者免除配套资金照顾”的规定,要求给民族自治地区减免地方配套资金,加大提高国家财政投入。

    五是针对中小水库建设中移民征地费用占工程投资比例较大且呈上升趋势,为保障失地农民生产生活,推动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建议研究出台民族地区小型水库的淹没补偿和后期扶持,与大中型水库的淹没补偿和后期扶持享受同等的待遇。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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