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光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水利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国家财政水利资金投入和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车光铁审议时指出,自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来,全国各地对水利建设投入力度明显加大,政府性水利项目投入逐年增加,各项投入保障机制、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及推动水利发展体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全面加快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防汛减灾能力、实现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奠定了重要基础,提供了有效保障。但从目前一些地方现实情况来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水利资金投入规模与现实需要之间差距较大;二是水利资金有效整合利用不足;三是水利建设项目管护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车光铁委员针对以上问题提四点建议:
第一,建议减少或取消贫困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地方配套。鉴于目前很多贫困地区基本属于“吃饭财政”的现状,对中央和省投资的水利建设项目,应进一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当考虑减少和取消贫困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地方配套,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减轻贫困地区的地方财政压力。
第二,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一方面对水源地工程,建议国家应在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科学完善资源配置,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另一方面,建议能否考虑将水利项目征地和移民办资金纳入国家财政投资范围。
第三,建议进一步有效整合水利项目资金。国家在安排水利项目时,能否对不同部门的相同或者类似项目进行有效整合,由一个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其他部门相互配合,以便于地方在项目实施中可以把有限资金捆绑利用,有效避免项目交叉重复或盲目立项等现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第四,建议进一步强化和完善项目建设后序管理工作。进一步抓好项目实施后的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工作,对检查、抽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必须限期整改,同时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水利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养护体系,确保提高水利工程长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