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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昉:通过制度设计切实提高各项保险的参保积极性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12月25日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蔡昉审议时说,在今后的一段时间中,应该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社会保障建设和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扩大覆盖面,提高其可持续性。为此,有一些制度要重新思考,做一些反思。全国人大财经委也提供了一些调研报告,在内蒙、陕西调研组的报告中,提出了一些比较值得思考的问题。

蔡昉委员建议:

第一,要切实减轻社会保障的缴费负担。从微观上看,从企业可以算出为各项社会保障所缴费占成本的比重是相当高的,从宏观上看,我们也看到了,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基金都有较大数量的结余,一方面我们说资金不足、隐性债务等,但是实际上社保和各项收入和支出相比,都有巨大的结余。由于过重的负担,一方面是降低了缴费积极性,另一方面结余以后,其实并不一定需要。现在也有一些同志包括部门建议,像工伤和失业保险的结余可以拿来用做预防,预防失业和工伤。当然既然已经有了这个钱,总需要用它,把它用在事先预防也很好,但是原则上我个人认为是不对的。本来这是一种共济性质的制度安排,大家事先缴费,应付一定的发生概率,而工人是弱势群体,他们的收入并不高,还要加重他们的负担,与此同时政府的职责,在其收缴社会保险、支出社会保险这项工作之外,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宏观经济危害劳动力市场、防止失业现象,是政府本来就应该履行的职能,不应该让工人去买单。因此,应该适度地降低缴费水平,这样可以更有利于扩大覆盖面。

第二,通过制度设计,切实提高各项保险的参保积极性。现实中调查,特别是针对1.7亿跨地区流动的农民工来看,基本很难实现跨地区的接续,更不用说在新农保和城市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因为农民工是高度流动的,不仅在地区之间,在企业之间也是频频跳槽,就使得农民工和雇主完全没有积极性参保。除此之外,现实中制度设计也没有真正体现多缴多得的激励初衷。报告中有一个数据,城乡老年居民的月人均养老金82元,其中76元是各级政府的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他们基本上没有多缴多得的部分。也有很多调查发现,新农保原来定的标准是100-500,五个等级,如果设计得好,参保人至少在五个等级中都有一定分布。但是现实调查的结果是,绝大多数甚至是有些地区是100%都选择了100元的最低档,说明我们政策的本身设计存在问题。因此,一个重要的工作是要着眼于激励机制重新设计制度。

第三,要加快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步伐。“十二五”提出了要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现在看,过去四年基本没有进展。在提出养老金全国统筹的时候,许多地区甚至还没有实现省级统筹,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都很不完善。过去我们设计的这些社保政策到底哪个效果最好?其实现在看来,就是新农保是最有效果的,尽管它保障的水平很低,许多老人甚至就拿55元钱,但是因为有国家投入,有这个基础养老金做保障,不管有没有多缴多得的部分,但是至少拿到了基础养老金,因此带有普惠的性质。这个思路提示我们,不如换一种方式,真正把基础养老金的部分,变成全国统筹,并逐渐过渡到普惠制,就是可能低标准一些,但是真正做到每一个人到了养老年龄,都可以拿这部分钱。在此之外,我们再把实实在在的个人账户做起来,激励机制以及普惠性也就得到了保障。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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