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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志健:推进“阳光司法”和隐私权保护相结合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11月1日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3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白志健审议时说,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努力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白志健委员认为:

第一,规范司法行为最终要靠完善的体制机制。司法行为不规范,深层次原因是司法体制机制不健全。规范司法行为既要着眼长远,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健全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机制,又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了规范司法行为,结合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法院制定了一大批针对性强、管用可行的制度规范,促进了司法公正。但有一个问题有所遗漏,最高法报告中没有提到对拍卖制度进行规范的问题。目前法院的拍卖活动也是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的高发领域,建议最高法加强对这个领域的关注和研究,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以实现法院拍卖活动的公开、透明、监督及时到位。

第二,推进“阳光司法”和隐私权保护相结合。现在各级法院在推动“阳光司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审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体现了司法民主的内在要求,也保证了民众的知情权,对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有积极的意义。但在推进“阳光司法”的同时,还要注意对公众隐私权的保护,避免对个人生活带来困扰,甚至经济利益、自身安全受到侵害。比如说在网上公布刑事被告人的姓名和犯罪事实,可能会影响到刑事被告人的再社会化。再比如说裁判文书的上网,是不是会被进行大规模的商业化利用,这种商业化利用会不会带来不利的后果。建议最高法对这些问题进一步研究,在推动司法公开的同时,尽量避免伤害当事人隐私权,同时对目前出现商业化利用做好相应的应对。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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