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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黎明: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督履职情况的考核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9月10日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6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杜黎明审议时说, 总的来看,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趋于成熟了。鉴于近期国内接连发生几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修正案出台的时机也比较合适,我赞同该修正案草案经本次会议审议修改后,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提一点建议,建议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督履职情况的考核。

    杜黎明说,修改稿第8条明确提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是领导职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对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给予支持和督促。但是,仅靠支持和督促能否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到位?我认为还是不够的。近年来,特别是近期以来发生的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来看,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众多的重特大事故调查中反映出一个带共性的问题,就是还没有真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为此,建议对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要进行考核,建议将第8条,修改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并考核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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