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议发言

王陇德: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案应向组成人员报告相关专家学者的讨论意见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8月30日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陇德审议时就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两点建议。

    第一,在立法过程中应该注重对于事物发展规律性的认识。我们一直提加强科学管理。科学管理,认识规律是基础。一个人的一生是非常有限的,受到时间、条件、阅历等方面的限制,对于很多问题的认识还是非常肤浅的。中国话说“隔行如隔山”。比如医学来讲,大类是医学,但包括公共卫生、临床、药学、口腔、营养等学科。我们一般仅仅了解自己专业行当,对别的行当也不大清楚。因此,我们碰到别的专业的问题,听该领域专家的意见就非常重要。现在立法的讨论方法是常委会分六个组讨论。而每个组里熟悉相关专业的人还是比较少的,所以不利于法律案审议意见的集中和质量的提高。在人大常委会讨论法律案之前,虽然有程序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但是专家学者讨论中发表了什么重要意见,委员们不太清楚。我建议把专家学者们的讨论意见专门向委员们提交一份报告,供常委们在思考问题时参考。所以建议在第29条中增加一句话“常委会会议审议法律案之前,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案,应该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相关专家、学者的讨论意见”。

    第二,立法法当中能不能明确我们签署的国际公约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中国参与的国际事务越来越多,我们也签署了不少国际公约。但国际公约在中国到底处于什么地位?有什么效力?一直没有明确。我建议在第5章适用与备案中增加一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签署的国际条约,其法律地位和效力等同于国内法”。明确这一点有利于中国将来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 沈娟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