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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斌:培育专利专业律师队伍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6月30日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6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丛斌审议时指出报告讲得也很实在,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

丛斌委员提三点建议。第一,国家对科技能力评价体系的各项指标权重要有明确规定。有五大指标,一个是科研经费的数额,二是专利,三是论著,四是引用率,五是获奖,对科技人员个人的评价也是这五个指标,这里面应该有权重的问题,有的单位甚至单纯的把论著看得非常重要,把获奖看得非常重要,这就导致了一些人急功近利,因此影响了我们的实际创新能力,这是一个不良后果。还有一个不良后果是造成了科研机密的泄露。有的单位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要达到多少以上的才能毕业。一般来讲是先申请专利,专利局给了号以后再发表论文,如果先发表了论文,你就不能再申请专利了。有的学生为了及时就业,所以就不申请专利,直接发论文,一发论文,国外杂志社就给你来个函,让你承诺版权得转让,这样又流失了一部分发明成果。这种机制要尽快改变。我的意见是,要把专利权的获得和实施效果作为创新能力的重要评价指标,而不是单纯的把论著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否则,将影响我们的实际创新能力。

第二,对专利权的立法保护要更加系统和严密,要具有可操作性。比方说,对专利权侵权案件的判决,有的判完了以后就放那里了,执行不了,判决书成了法律白条。立法当中要有体现出把专利权真正的作为资本去对待,如果不把专利权作为资本对待,立法保护和执行的时候还是不重视。

第三,国家要出台系列制度,尽快培育科技服务业。我们国家目前缺少科技服务业,高校的老师就去搞创新,取得了专利以后,科技服务业就把专利买了,之后再和企业对接。要大力培育专利转化或者知识产权转化的中介组织和企业。另外还要培育专利专业的律师队伍。专门搞专利权保护的律师我们国家现在不是很充足。法律服务部门对专利权的保护有些缺失,建议司法部在这方面要出台政策,要把专利律师队伍建立起来,这样会有利于全方位的专利权保护。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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