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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有效衔接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6月30日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6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毅审议时说, 专利法颁布已经三十周年了,其中进行了三次修改,对鼓励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我同意执法检查报告,同时对这个报告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从现有情况来看,对专利的保护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要,尽管对于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可能不太一样,我们必须要看到一些新的变化,包括新的国际谈判正在建立新的秩序,比如TPP、TTIP、TISA、双边自由贸易等重要的谈判当中,知识产权保护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且知识产权保护本身与未来产业的发展、标准制定结合得越来越密切,许多国家利用知识产权战略创造新的竞争力。我们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要关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第二,我们还是要进一步强化专利行政执法的工作。我国专利制度的有效运行,实际上离不开强有力的行政执法,并且随着制度的不断健全,我国的专利行政执法已经探索出了一条比较有效的工作模式。而且世界各国也有很多加强专利行政执法的措施值得我们借鉴。

第三,在加强专利行政执法的同时,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也要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刚刚结束的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也提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因此要重视司法保护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主导作用。要把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有效地进行衔接,主要是要建立专利纠纷、行政调解的司法确认制度,以强化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

第四,我国目前管理专利的工作部门不统一,在国家层面上很清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但是在地方各有不同。有的地方是科技厅甚至有些事业单位也在做相关的工作,但是没有执法权,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还是需要加强制度建议和体制改革,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个行政管理体制要给予统一的体制安排。

第五,对于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要进一步修改专利法的建议,我也表示同意。我认为专利法的修改,应该更多地参考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修改的相关条款,使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之间形成一致性,不要出现更多的冲突。

最后,这次执法检查也比较关心专利应用和专利服务业发展的问题,我的建议是,在现有专利法的规定之外,要更多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的手段促进专利信息的传播和利用,这将有利于专利的应用和专利服务业本身的发展。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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