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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斌:明确规定保护水体生态安全的具体措施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4月28日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航道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丛斌审议时提以下三点具体意见:

第一,老百姓关心的是水体的生态安全问题。水体运输搞得风风火火,垃圾的问题、水生物物种的平衡问题等等都会受到巨大影响。这部法的草案好像是规避了对航道所在水体的生态安全的保护问题,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因此,我建议在本法当中应当明确规定如何保护水体生态安全的具体措施。

第二,发展航道必须要通过环评,没有环评是不行的,草案必须加环评规定。

第三,只对现有航道进行治理,这种治理既包括运输能力的治理,也包括对水体生态环境的治理,不要再增加新的航道建设项目。这方面还是要针对我们国家实际情况,水资源的生态容量情况,实事求是地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建设的具体要求来考虑本法是不是现在要制定。即使要制定,还是建议不要增加新的航道项目的建设,只对原有航道进行治理。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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