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超云:立法要与十八大改革精神相结合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航道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龙超云审议时说, 制定航道法很有必要。提几点建议。
第一,因为是一审,法律更需要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我们国家国土很宽广,各地气候、海拔、环境条件都不一样,各地沿河群众对河流的生存依赖程度也不一样。各地不同的河流建不建航道,怎么建,以及历史上建好的那些闸门、大坝是否还有必要存在等等,各地都有不同的要求。建议交通部门和立法部门不仅要到大江大河、沿海调研,同时还要到上游被限制开发的地区了解情况,对各方面的情况了解得更深入更全面,为二审创造条件。
第二,法律是针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但是对一些特殊的,特别是对稀有资源的河流要特殊对待、特殊保护,在法律上也要体现这种特殊性。比如贵州的赤水河,它是全国唯一没有开发的自然河流,那就应该保护中国唯一。
第三,航道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包括维护资金、保护资金、执法资金等等,国家应该用专项给予保障。但是仅仅靠国家还不够,对占用航道的电力等企业,只要是使用了这条航道的企业,应该收取一定费用,支持航道建设。只要用了航道资源就应该出钱,这一点在法律上应该有所体现。
第四,制定这部法又增加了一些行政审批。立法要与十八大改革精神相结合,该增的增,不该增的一点都不能加,要把握好这个度,与当前的改革精神紧密结合起来。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