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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批准中阿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浏览字号: : 来源: 新华网 2014年4月24日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王思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4日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除序言和约尾外,中阿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共24条,主要内容包括:条约的适用范围;刑事司法协助的限制;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形式、内容及执行;送达和移交文书;作证或协助调查程序;犯罪所得和犯罪工具的处置;免除认证;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费用;争议的解决;条约生效、修订和终止的程序等。

条约同时规定,双方负责联系的中央机关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阿根廷共和国外交和宗教事务部。

外交部副部长李保东在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表示,缔结条约有利于加强中阿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为进一步便利合作,共同打击涉及两国的犯罪,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3月,由外交部等组成的中方代表团与阿方代表团就缔结条约举行了谈判,就全部条款达成一致。2012年6月25日,时任我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与阿根廷外交和宗教事务部部长蒂梅尔曼分别代表本国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了条约。

责任编辑: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