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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薇:要加大环保法实施的力度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4月23日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审议时说:修订草案较上次有了较大修改,比如增加了环境公益诉讼条款、按日连续处罚条款,确定了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的原则以及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这些较上一次审议稿有了较大的突破,回应了社会关切,吸纳了前几次审议的大部分意见。这一稿相对成熟,建议提请这次会议表决。

吕薇委员建议,不管法律制定得有多好,关键还是要实施,要加大实施的力度。现在看来,为了便于实施,有些条款是需要进一步细化的。比如第17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这条中还要继续细化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各级地方政府之间如何加强协调沟通,以保障监测制度能够落实到位,有效实施。比如第五章讲到信息公开,但是信息公开的程序、时间、范围、内容等都需要细化。还有第45条讲到排污许可制度,其中也有许多需要细化的内容。所以建议在附则中加上一条,“在监测制度、信息公开、许可制度和相关处罚等方面,由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免得各个地方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做,能不能由国务院直接制定细则,实行全国统一的标准。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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