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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文玉:“法律五进”活动让司法更“亲民”

浏览字号: : 来源: 人民法院报 2014年03月13日

  我是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山东法院深入开展以“法官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为内容的“法律五进”活动,深入到村组、社区、企业厂矿、学校、军营就地调解、开庭,公开宣判,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切实拉近了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距离,使审判工作紧密贴近群众、联系群众,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法律实惠。“法律五进”活动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和落实形式,这一做法有效解决了坐堂问案、就案办案和机械执法的不良情况。希望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大力推广这一做法。(程卫华 肖春燕 郭德民 段格林)

责任编辑: 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