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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生: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责任明确才能确保办案质量

浏览字号: : 来源: 检察日报 2014年3月13日

  评议人:陕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宝生代表

  “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落实和强化执法办案责任。”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责任到人才能确保质量,对于检察机关2014年推行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我充满期待。当前,司法机关在办案中还有一定的行政化色彩,一起案件办理的环节很多,都需要领导拍板,具体负责的办案人员有一定的依赖心理,责任意识不足。办案人员处于一线和现场,对案情有直观的感受和了解,让他们从接手案件的第一个环节就开始负起责来,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明确了责任,案件如有瑕疵就可以追溯,从而及时纠正和追责。在设定检察官办案责任时要从具体化、可操作方面着手,同时完善保障和监督机制,确保办案活动依法独立进行。

责任编辑: 张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