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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给孩子特殊保护很有意义

浏览字号: : 来源: 检察日报 2014年3月11日

  评议人:河南省安阳市豫剧团团长崔小田代表

  “修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实行专人办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这些犯罪的孩子,他们犯罪的原因大多是由于年龄小,法律知识懂得少,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深层次原因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社会教育的缺失,家庭监管的缺位。比如,有的家长长年在外务工,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看管,但老人体力精力有限,管孩子吃穿可以,再教育孩子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对这些犯罪的孩子,社会应该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因为他们的路还长,应该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一旦社会给他们贴上“标签”,他们可能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长大成人之后,就业、成立家庭等等都有可能遭到他人“另眼相看”。我认为,给孩子这样的特殊保护很有意义。

责任编辑: 张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