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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立法学科实现科学立法

浏览字号: : 来源: 光明日报 2014年03月10日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考虑地方立法的需求,推动教育部高度重视地方立法人才培养,加强高等院校地方立法专门学科建设。”3月9日下午,人大广东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代表在发言时如是说。

  为何提出这样的建议?一些代表纷纷向他投去询问的目光。

  黄龙云代表娓娓道来: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域发展不平衡,发展的差异比较大,所以地方立法“大有用武之地”。但在实际工作中,地方立法的专业人才缺乏是个明显的短板。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要求“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并提出“越是强调依法治国,越是要注重提高立法质量”。黄龙云代表说,要实现这样的要求,培养专业人才、建设立法学科是一个关键。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已经有所行动。“去年,我们与9所大学合作,建立了9个地方立法研究与咨询服务基地,以更好地发挥大学研究团队的作用。”黄龙云代表介绍。

  这9所高校分别是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广东海洋大学、韩山师范学院、韶关学院、嘉应学院。今年2月25日,由这9所高校组建的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正式成立,并确定实施“三个一”工程,即一年发布一次“中国地方立法研究年度报告”,一年举办一次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国地方立法学术年会”,一年策划出版一本高质量的地方立法专著。

  中山大学是这个“联盟”的领头羊。关于立法人才培养的情况,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山大学校长许宁生代表有话要说。

  “中山大学的地方立法研究与咨询服务基地,有17名常任研究员,他们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立法经验丰富,而且有着法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环境科学、人类学等多学科背景。”对于学校的“家底”,许宁生代表心中有数。

  自去年5月成立以来,该基地拿出了这样的“成绩单”:完成立法项目两项,提交12份法规草案的修改建议、5份法规草案的立法前评估报告……但是,他们没有“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而是拿出敢为天下先的气魄,进一步积极探索。

  “我们已经确定今年秋季开始招收立法学方向的博士生,他们将成为新生力量直接参与到省人大的立法工作中。我们还计划加强立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力度,以及在本科教学中适当增加与立法学相关的课程,初步形成一个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许宁生代表说。

  而且,地方立法人才在职培训工作也提上了议事日程,一个地方立法专题高级研修班早就列入计划,即将“开门收徒”。

  “立法学既是一个理论性强,又是一个应用性强的专业,在法制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当前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迫切需要地方立法人才。所以说,加强立法人才培养、建设立法学科是个新课题,也是个重点课题。”许宁生代表说。

  (光明日报北京3月9日电 本报记者 王国平)

责任编辑: 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