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有哪些权利
人大代表有哪些权利
①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②全国人大代表,非经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
③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代表如何提议案
①主体法定。符合法定资格或者法定人数。全国人大,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议案。
②内容法定。代表议案内容主要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需要由人大审议、决定的国家或者地方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③要素法定。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
④时间法定。人大代表议案,一般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
①作用不同。审议和表决议案是人大行使职权的一部分。而后者与代表相互沟通和改进自身工作的过程。
②主体不同。代表提出议案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后者没有。
③范围不同。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应当符合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后者内容则十分广泛。
④处理方式不同。代表议案提出后,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后者不一定。
代表座次如何安排
除列席和旁听大会的人员在固定区域就座外,35个代表团代表席次每年都要进行轮换。去年大会期间,在会场中间区域按列就座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等7个代表团今年将分移至会场两侧,其他28个代表团相应地向会场中间区域移动。这样,以7个代表团为一个单位,一届人代会5年下来,各代表团都有机会在会场中间区域就座。
谁在列席全国人代会
①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列席全国人代会。
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列席会议并在大会主席台就座;出席全国政协会议的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