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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修改为何一审二审三审还要审?

浏览字号: :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2014年3月5日
■人代会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言人傅莹答记者问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介绍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金立旺摄

  “今天天气是比较好,我觉得你脸上都带着几分阳光了。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可以说是同呼吸、共命运。”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关于雾霾的提问时说。
  傅莹表示,雾霾问题已经成为中国一些城市标志性的难题,而且范围还在扩大。不光是大气污染,水、土壤的污染也是比较严重的。人大代表对环境问题高度关注,去年提出了许多与环境有关的议案和建议。人大常委会一直在积极督办,针对代表们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执法检查、调研。
  “去年我们还多次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和环境有关的一些工作报告,人大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积极地把人大代表从基层反映和了解上来的情况以及意见推动转化为政府的决策。”傅莹说。
  傅莹表示,去年国务院9月出台的大气十条,吸纳了不少人大代表和环资委提出的建议。比如,提高油品质量、控制煤炭消耗总量、加强大气监测和公布等。
  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傅莹表示,去年全国人大已经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审议,但是没有付诸表决,准备今年再次进行审议。
  “通常一部法律三审通过了就可以付诸表决了。但是这部法律又增加了审议,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吸纳社会的才智、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更好地反映社会的关切。希望能够切实制定出一部高质量、管用的新环保法。”傅莹说。
  她表示,我们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来保护环境。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规划当中,把环境保护立法当作重中之重。群众非常关心的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都已经在规划当中了。另外,今年还要启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要考虑修订这部法律,为治理雾霾提供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 孟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