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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茂东:切实重视初中阶段辍学问题

浏览字号: :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12月28日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任茂东审议时说,王晨副委员长所作的关于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是个很好的报告,我赞成这个报告。

  任茂东委员说,就义务教育法的更好实施,谈点个人认识。

    第一,依法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更加健康发展,切实重视初中阶段辍学问题。一次出差,一位中学校长给我了一张纸条。纸条写到:“据统计,‘十二五’中期当地义务教育巩固率小学只有66.89%,初中58.19%,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流失比较严重。”如此计算,这个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不足40%。目前的问题是,有些地区义务教育法没能得到很好的实施,致使有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而进入社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倘如只是停留在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已达到91.8%的统计数字而沾沾自喜,而忽视了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辍学问题,那么辍学问题就难以解决。就算是91.8%的统计数字是准确的,那么,我国每年仍有100多万名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而进入社会。如此计算的话,十五年下来,在15岁到30岁的年龄段就新增加约1500万文盲半文盲,况且还有不少“隐辍学”的学生。我的建议是,全社会一定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实施的力度,千万不能浅尝辄止。

    第二,建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实施好义务教育法,下决心治理大中城市“小升初”的择校热问题。一年一度的六月份,“小升初”大战如火如荼,许多家长和小学生为进入一个理想学校进行全家总动员,找亲戚,求朋友。持续多年的择校热、考证热、“占坑班”,推优、共建生、特长班,巨额的择校费、沉重的学习负担,成为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久治不愈的痼疾,家长很累,学生很苦,也是公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如此现象,给家长以及天真的学生心灵中留下了义务教育不公的阴影。多数家长抱怨的是择校没有规则,一潭雾水,一筹莫展。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这一法条的法意是,就近入学是学生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换句话说,学生是有权利择校的。保障就近入学是政府的责任或者说是义务,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不履行是违法的。我的建议是,政府应当认真实施好义务教育法,下大决心治理大中城市的“小升初”的择校现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觉到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