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明:进一步加强环保信息公开以促进严格执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10-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胜明审议时说, 环境保护法越改越好,二审稿比一审稿有很大进步,修订草案比二审稿又进一步完善。这次对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已经是第三次审议,但法律委并没有建议提请表决,而是建议继续审议,我完全赞成。法律委对当前我国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判断准确,草案也做出了不少有针对性的规定。

    王胜明委员提三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环保信息公开,以信息公开促进严格执法。草案第20条规定环保主管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结果如何应当公开,即使具体情况难以公开,也应当公开总体情况。草案第50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公开有关情况,那么公开一次还是公开几次?排污有个过程,公开也应当持续,至少两、三年应当公开一次。

    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管者的责任。环境保护,企业是基础,但监管是关键,环境改善是管出来的,否则,放任自流,只能每况愈下。草案第63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其中第四项规定接到公民举报未及时查处的。查处是有关部门的基本职责,有举报要查,没有举报也要查,建议删去举报的前提,只要未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大对环保工作的监督。草案第23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大报告环保工作,建议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应当每年报告,至少五年要报告两次。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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