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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 2013年08月30日 09:20:18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3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