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巨峰:明确界定农村金融的特殊职能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6-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蒋巨峰审议时说,就农村金融改革发展问题提几点建议:

第一,国家金融机构应该在农村金融中发挥主导和主体的作用。现在从农村的实际金融服务来看,挑大梁的是农村信用社,但实事求是地讲有很多方面农村信用社是无力承担的。只有国家的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中发挥主导、主体的作用,并继续发挥好农村信用社的重要骨干作用,再加上其他各类金融机构,这样整个农村金融体系才比较健全,才能承担好农村金融服务的繁重任务。

第二,由于农村金融的特殊性,要明确界定农村金融的特殊职能,并具体细化,要有操作性强的规范。对解决农民贷款问题,要有具体的细化要求,并加以考核。

第三,正因为农村金融有特殊的职能和要求,而农村金融机构又作为一般的市场主体,当然要有企业利润,存在利益驱动的问题,所以需要制定特殊的支持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解决了农村金融服务尤其是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又使其能够获得正常的回报,使其持久稳定地为“三农”服务。

第四,农村金融一些特殊的方面,需要特殊的政策性金融加以支持。现在有政策性金融产品,但可能还不够,需要增加品种、扩大范围。

第五,由于农业生产面临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迫切需要农业保险同步推进。在推进当中,又涉及到政府支持的问题、政策性的问题,需要同步研究这方面的财政支持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以帮助农民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自然双重风险。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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