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昌琼:增加环评机构及其人员行为规范和责任规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6-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会议分组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欧阳昌琼建议增加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人员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的明确规定。

欧阳昌琼说,二次审议稿做了较大修改,有较大进步。环评机构及其人员是环境保护领域中重要的参与者,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就是环评机构的环评报告。眼睛看得到、鼻子闻得到的污染,不能在环评报告中说没有污染。建议在新修订的环保法里有专门的一条对环评机构资质条件、环评评价的依据和标准、环评报告的使用以及对社会公布、环评人员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的明确规定。具体的办法可授权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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