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6月2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会议分组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洪毅审议时说,环境保护法修正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二次审议稿有了大大的改善,修改得比较多,效果是好的。洪毅认为,关于环境侵权的责任规定过于原则、简单,应更加细化。
洪毅委员说,这次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对本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这很好。但是跨区域的问题没有考虑。跨区域的问题,跨省市的问题,要国家来管,国家层面应该有在经济发展相对比较快,人口比较密集,对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地方,建立监测点或者协调机制。比如北京治理污染不是北京的问题,包括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也都有这个问题,这些问题应该有一个跨区域的协调机制。
洪毅委员认为,第54条关于环境侵权的责任规定过于原则、简单,没有明确环境污染损害的类型,也没有赔偿办法。这像上一部法律一样,又形成不好操作、形同虚设的局面。能够明确的就要明确,现在已经有的案例,已经有的判例,能够提炼出一些有针对性、普遍性的问题应该明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