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胜:司法解释要审慎要忠于法律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4-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42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郎胜说,我赞成法工委关于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司法解释清理工作对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尊严是十分重要的,这次全面清理了建国以来的司法解释和解释性文件,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两高”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做出这样一个清理,应该说成绩是非常显著的,非常有意义的。

郎胜提出:第一,司法解释要坚持审慎原则。目前,在实践中、在运用解释权当中,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过度、扩张运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养成了对司法解释的依赖性。应该是法律出台后,司法实务部门严格地依照法律去积极实践,司法工作人员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去运用法律,如果在适用过程当中出现问题了,再由最高法、最高检运用自己的司法解释权,来统一认识,解决问题,维护司法的统一和法律的权威。建议在这方面“两高”应进一步总结原因,在运用解释权时应该再慎重一些。

第二,司法解释必须忠实于法律。如果法律有不周延、有不适应的情况,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修改法律、补充法律,而不能以司法解释取代法律。再有,在忠实于法律的前提下,法律解释要力求避免社会上热炒什么就去解释什么,有时候司法解释应当避免这种倾向。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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