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6月2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裴怀亮说,今年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范围的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非常重要,效果也很好。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掌握了文物保护法实施30多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我完全赞成这个报告。
裴怀亮委员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国务院根据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研究落实的措施,把建议意见具体化,便于操作、便于检查、便于落实。
第二,文物保护法的落实情况30年来才搞了这样一次大的检查,我建议下一届人大和以后的人大都要安排执法检查,文物是不可再生,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地方各级人大也应组织适时的检查,也可安排专题性的检查。
第三,要加大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对一些重要文物,安排抢救性的维修、保护。下拨的经费,不能撒胡椒面,要重点使用,保证质量。不要一般地修修补补,我希望能够一次到位,否则反复修补是极大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