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6月2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金硕仁说,赞成路甬祥副委员长所做的关于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这个报告很好,既有情况,又提出问题,还有可行的建议。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成绩很大,但是差距也不少,好像各方面批评也多。我认为应当重视各方面的批评意见,这样有利于改进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处于决策地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金硕仁委员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城市文化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工作水平。请专家学者们讲解推进城市文化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各级党校、各类培训班向领导干部灌输政治理论是必要的,注入文化理论、文物保护方面的知识也是必要的。
第二,应当进一步加快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进程。我们有法,但需要修改充实,要切实解决专项法规缺失较多、法律法规部门间协调性差的问题。
第三,文物保护应当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全体人民群众的支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法令的执行需要人民群众支持才能落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许多工作,不应当也不可能仅仅局限于政府管理部门和专业工作者来完成,要切实树立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翁地位,进而确保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受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