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萍:社会养老是解决家庭养老难的有效方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8-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4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邹萍委员认为,社会养老是解决家庭养老难的有效方法。

 邹萍委员说,李建国副委员长的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很精练、客观、实在,对存在的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还有六点建议都非常赞成。

 邹萍委员提两点建议:第一,现在中国正在快步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但显然我们整个社会还并没有准备好,家庭养老的问题很多,社会养老机构数量少,建设缺乏统一标准,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政策碎片化”,各部门之间缺乏相互配合,是造成养老服务和社会需求巨大差异的原因。这些都需要我们政府来解决,因此要出台配套的政策法规来支持,各方面要重视和努力,这是解决养老问题的关键。

 第二,就是社会养老问题,这是解决当前以“一个孩子、一对夫妻、四位老人”为主的家庭结构的形式下,家庭养老难的有效方法。我们这代人今后还想靠儿女来养老客观条件现实是不可能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提前就社会养老普遍开展而带来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评估、预测,制定措施。比如社会养老中提供的上门服务,是有偿服务还是无偿服务?如果发生服务人员伤亡或者是老年人伤亡的事故,如何确定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设想一下,如果一个上门服务人员免费服务过程中因意外受到人身或财产伤害,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从受益人角度考虑,责令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反而加重了老年人的负担,因福而得祸。再有,老年人本身的保护意识弱,有人假借社会养老名义,利用上门服务的名义对老年人实施人身、财产的侵害诈骗,或者是提供价格高质量低的食品、商品等。因此,国家应对养老的社会保障措施规定提前加以研究,加紧出台,以保护社会养老的良性发展,一定要强调规范化、产业化,确保安全性。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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