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硕仁:应更好地发挥媒体在食品安全上的舆论监督作用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6-3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9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金硕仁委员审议时说,路甬祥副委员长作的报告非常精彩,有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有食品安全方面取得的成绩,也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我完全赞成。常委会连续组织两次全国范围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这足以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千千万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问题、对与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极端重视。

金硕仁委员提以下建议:

第一,国务院必须要求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真正实行一把手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第二,确保食品监管部门有职有权有责。食品行业产业链长、环节多。要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严格责任,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要重视和解决一些地方食品监管部门在人员、设备、经费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和快速、经常检测能力不够完善的问题。要对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违法失职人员严格追究责任。要严肃查处食品监管部门的那些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强硬的手段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全部得到追究。

第三,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具有其他组织不可替的知情、约束、相互监督的功能作用。但目前我国的行业协会发展得不平衡,尤其食品行业的各类协会发育得不够理想。应加强食品行业的各类各种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治理食品安全乱象,确保食品安全中的作用。

第四,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纵观这几年的食品安全事件,社会监督力量都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可见,社会监督成为食品安全体系中最积极、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督中,对社会监督的力量不够重视,使其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积极鼓励举报,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和保护。建立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加大科普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科学消费意识和识假辨假、防范风险能力,使每个公民、每个消费者同时也是一名食品安全的监督者。

第五,应建立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机制。食品安全问题事涉敏感,要健全与媒体的联络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要多开食品安全方面的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科普宣教会,支持和引导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同时,应避免和克服在事件的性质、危害和影响问题尚未查明核实的情况下,就将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冠以“致癌”、“致命”等标题加以报道,造成公众恐慌。媒体舆论监督是食品安全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又一环节,应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06-30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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