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克明:法制宣传教育应减少一点形式主义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4-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等。

白克明委员审议时说,我觉得“六五”普法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进一步深入。我们现在正在进行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从初步检查的情况看,相当一部分人根本不懂法、不了解法,瘦肉精的使用相当普遍,包括原来的三聚氰胺的使用也相当普遍。这就反映了一个问题,我们的法制宣传和教育还十分不普遍、不深入。很多人不懂法、不知法,也就做不到不违法。

白克明委员强调,法制宣传教育减少一点形式主义,减少一点为总结而总结的内容,多做一点扎扎实实的事情,我看很有必要。有时候搞一两天的法制宣传,轰轰烈烈,大街上插满了红旗、小旗,摆满了法律咨询的桌子、椅子,可是真正到法院打官司又非常难了,好像就那一天是讲法的,过了那一天就完了。我不是说这些形式完全不必要,但是形式不是目的,这些形式是为了推动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法制的贯彻和执行,而我们有的时候往往过于注重了某种形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恰恰削弱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所以我认为,在今后的普法宣传教育中,非常重要的是怎样进一步深入。

白克明委员指出,当然,法制宣传教育以宪法为龙头、以基本法律为主干和重点,没有错。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来推动依法治国。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应把涉及民生的一些法律,更多地作为法制宣传的重点。这些法律表面上看起来在整个法律体系中不承担很大的政治分量,但最终还是涉及到政治。比如,现在老百姓对食品安全问题意见很大,这种情绪在社会上不断蔓延,就会对社会制度、国家政权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老百姓会质疑,政府是干什么的,怎么让我们每天都吃那些有毒的食品?当然,这是极而言之的话,但是值得我们很好地思考。我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切忌形式主义、脱离实际、脱离老百姓的利益。我们普法已经二十多年了,应该很好地总结经验。在今后,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应更加深入地来思考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04-22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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