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0年8月28日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8-28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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