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纪华:“大调解”要在实践基础上总结经验再考虑相关立法问题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所谓“大调解”主要就是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它都是通过第三方介入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通过疏导、说理来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矛盾得到解决的一个方式,但三者也有不同。据我们了解,关于“大调解”的实践,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摸索、试行、实践。关于“大调解”的立法问题,我们要在一个时期的实践基础上,总结经验,再考虑相关的立法问题。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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