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8月2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部长于大清少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入,涉及到的一些分配方式和利益关系等方面的改革变化发生了一系列的调整变化,也需要我们现行的这部法律在一些内容上作出相应的调整,以更好地服务于军队和国防建设。
于大清说,现行的预备役军官法是1996年1月颁布的,这部法律实施以来,对于贯彻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健全预备役军官制度,保持预备役军官储备规模,提高预备役军官队伍建设素质,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于大清指出,随着中国我军现代化建设在新的起点上的扎实推进,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日益增多,需要对现行法律中的一些内容,诸如预备役军官的储备结构、选拔配备、征召动员、教育培训等规定进行完善和修改。
于大清说,这些年来,在预备役军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践中,各地探索、摸索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和做法,有些经验和做法带有一定的规律性,也需要及时通过立法加以规范,以更好地指导预备役军官队伍建设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