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贵新:建议数罪并罚的最高刑期规定为不超过30年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5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杨贵新委员建议,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规定为20年,数罪并罚的最高刑期规定为不超过30年。

    杨贵新委员说,我认为这个刑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得很好,我表示赞成。提两点建议。

    第一,贪污受贿犯罪的附加刑设置不够完善。现在刑法规定,贪污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判处主刑的时候可以附加判处没收财产刑。而犯罪数额不满5万元的,就没有设立财产刑。财产刑主要是适用于经济犯罪和以营利、贪财为目的的犯罪,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适用财产刑,提高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有利于整治企图贪污受贿的不稳定分子,达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有机结合,防止腐败的进一步滋生和蔓延。

    第二,对现在刑罚关于有期徒刑的规定,建议也要作点修改。我们国家现行的刑法规定有期徒刑最高的刑期为15年,数罪并罚有期徒刑最高的不能超过20年。与无期徒刑及死刑相比较,跳跃性太大。司法部门把握量刑均衡的空间也过小。而在刑罚执行中,根据司法部的统计数据,被判处死缓刑的平均服刑年限为17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平均服刑年限为15年。在实践中出现生刑过轻、死刑过重的状况,这既不利于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刑罚原则,也不利于中央少杀、慎杀精神的贯彻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并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将“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规定为20年,数罪并罚的最高刑期规定为不超过30年”。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8-27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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