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贵新:赞成二审稿对村委会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修改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6-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23日上,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分组会上,杨贵新委员认为,二审稿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修改非常全面、科学。

杨贵新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次修改得比较好,也很规范,特别是我体会比较深的是第5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一章有8条,从第28条到第35条,内容都很全面,我也很赞成。这一章的8条中有很多规定内容是“应当”怎样,比如第28条“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每一条里面都有“应当”。而且把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专条列出来,非常科学,充分体现了民主,很好。制度一旦出台,就应该让制度行得通、管得住。比如第29条最后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这就是给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利,同时也是赋予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责。贵州遵义以“四在农家”新农村建设创建活动为载体,实行“村务点题公开”试点工作很成功,赢得了村民的满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改越来越规范,他表示赞成。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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