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完成对我市执法检查后,召开执法检查工作总结会,就检查组在我市及全省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就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隋明太代表检查组作总结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周铁焕主持,省政府副秘书长王红章,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省妇联主席刘丽鸽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兴魏等出席会议。
隋明太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取得的成绩,并认为咸阳市近年来不断加大妇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使一批优秀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经验和做法值得肯定。
隋明太指出,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省政府和各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作用,保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以其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职能,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妇女参政比例,进一步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有关政策,客观公正地对待妇女人才,不拘一格地选用优秀妇女干部,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状况,为妇女参政议政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广阔的空间。
隋明太强调,省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定期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男女平等就业、妇女劳动权益保障等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要仔细研究解决妇女退休年龄问题,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妇女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退休的各项政策和文件规定。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