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明太:加强宣传加大执法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强继霞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4-1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听取榆林市政府关于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汇报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随明太.

榆林市委常委、副市长井剑萍作情况汇报.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振明主持会议.

女职工座谈会.

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提问女职工.

实地考察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情况.

实地考察神木县医院医保情况.

  4月10至1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隋明太率领的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市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委员周铁焕,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省妇联主席刘丽鸽,市委常委、副市长井剑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振明等省市领导陪同检查。

  隋明太组长介绍了本次执法检查的目的、重点内容和要求。他在讲话中说,《妇女权益保障法》被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六部法律执法检查计划中的第一项。吴邦国委员长对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并指出:“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这次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妇女政治权益、劳动权益以及财产权益的保障情况。特别关注各阶层妇女的不同利益诉求,推动解决一些制约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力求监督实效。”

  在听取了我市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发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后,检查组就妇女参政、就业、生育保险、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有关问题向参加会议的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土地局、市妇联、市工会、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进行了提问,并召开了榆林民营企业女职工座谈会,15名女职工和3名男职工参加了会议。座谈会上,我市妇女干部及非公有制女职工代表与检查组成员就劳动合同签订、女工“四期”保障、男女同工同酬、妇女退休年龄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隋明太对我市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市级相关部门要把执法检查与法律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相结合,加强法制宣传力度。要不断深入企业发现问题,关注各阶层妇女的不同利益诉求,推动解决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检查组还赴神木县听取了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汇报,并与县乡妇联干部进行座谈,听取神木县政府关于全民医保情况的汇报,实地考察了神木县医院医保情况,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情况。

  据悉,2005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全市广大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六大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目前,全市共有女公务员2591人,占公务员总数的16.5%,地(厅)级女干部2人,县(处)级女干部134人;市人大女代表77名,占代表总数的20.8%,政协女委员48名,占委员总数的14.5%;女村委会主任和书记135人,占总数的1.27%。市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扶持妇女创业,安排50万元培训。建立了女性就业援助制度,启动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实现了“零负担”,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基本得到保障,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工作站和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救助站,建立了维权咨询热线制度。

来源: 榆林人大网 2010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 向航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