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接受刘建民等辞职的请求的决定
2010年3月3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接受:
刘建民辞去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林辞去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登祥辞去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钟智录辞去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