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0年3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3-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

  免去:

  翟志峰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润乾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二)

  任命:

  李永强、孙渝安、秦安祥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景万宗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杨明德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去:

  齐士树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景万宗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杨明德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焦玉珍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三)

  任命:

  丁恒、王果毅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南崇敬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来源: 陕西人大网 2010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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