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会

通过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批准《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

张 鑫 赵 凯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3-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3月26日下午在西安闭会。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永茂主持当天的全体会议,副主任赵德全、罗振江、李晓东、刘维隆、黄玮、张道宏和常委会委员共51人出席。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批准《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在进行以上表决事项后,杨永茂作了讲话。他说,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对今年常委会的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作出了部署,主任会议已讨论制定了今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及代表工作计划等。根据安排,今年常委会将审议11项法规案,对现有的省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安排听取和审议省政府11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实施对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围绕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和编制“十二五”规划等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杨永茂指出,今年常委会工作饱满,任务繁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按照今年各次常委会议题安排,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决策水平。各委员会和机关各部门要按照今年常委会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来源: 陕西人大网 2010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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